普通话测试说话范文
注意事项:
1、 普通话说话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第四项,限时3分钟,共40分,分值比重最大。
2、 测试是从30则既定话题中选择1个话题,考试时一般是2选1,故至少应准备15个话题,而且最好归类。
3、 测试时间最好控制在2到3分钟。每篇文章大概500字,如不能说够3分钟则说明你语速过快。
4、 内容要避开弱项,语言要流畅,错了可以回读。
5、测试开始前说的话:“我说话的题目是:XXX”。
我喜欢的季节
每个人都有喜欢的季节。有人喜欢春天,因为春天代表着希望;有人喜欢夏天,因为夏天热情;而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天。有人说冬天太冷,有人说冬天太静,还有人说冬天很冷酷。那么我要说:你们并不了解冬天。她虽然冷,但却不乏热情;她虽然静,却不代表无聊;至于冷酷,那只是它的表像。
当你看到冬天里那悄悄钻出的小草,当你看到冬天里傲然挺立的腊梅,看到冬天里那玩雪溜冰的孩子,你会觉得冬天给予了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。她是那么的和谐,那么的奇妙,她会让你脱离尘世间的一切烦恼。
当太阳在浓雾中缓缓升起,你是不是觉得阳光很可爱,你是不是觉得冬天很可爱?冬天,让你感受到生命的美,生命的珍贵,她无时无刻不在向你倾诉着自己对生命的理解。我敢保证只要你用心去感受,用心去倾听,你会越来越喜欢冬天。
然而,我最喜欢冬天的原因还是因为雪。在我们家乡,都是快过年的时候才下第一场雪。当我们去拜年的时候,脚底下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,而一朵朵洁白的雪花飘在脸上,肩上,手心里,那种感觉美妙极了。如果你不怕冷,还可以跟伙伴们去堆雪人,打雪仗。那雪末钻进你脖子的时候,冰的,冷的,心却开心极了。
遗憾的是,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到故乡了。这边虽然也有冬天,却没有冬天的感觉。虽然温暖,却也不会下雪。
我想我懂了,我喜欢的季节:冬天——家里的冬天。
我喜欢的节日
我最喜欢的节日是除夕。
记得小时候家里很穷,每当过年的时候,我们就会吃到很多平时吃不到的东西。水果、糖果、瓜子,要什么有什么。
除夕的饭菜特别丰富,只要你一进门,香味就会扑鼻而来。但请不要误会,这只是油豆腐的香味。全家老少正守在厨房,看父亲炸豆腐。看着一块块豆腐被扔进油锅里,然后变成黄澄澄的油豆腐,那感觉,奇妙极了。
对于小孩子来说,最有趣的莫过于守夜了。平日里很早就被父母拉着上床睡觉,这一天却可以玩个通宵,玩个痛快。不过每次我都是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,第二天发现自己躺在床上,身边放在父母给的压岁钱。
我们一家刚好四口人,把事情做完以后,我们会坐在火炉边,围在一起打升级。升级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游戏,需要技术也需要队友的配合。通常我与父亲合作,迎战母亲和哥哥,而每次我们都是大败而归。没办法,父亲似乎不会玩这个,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了。
到了十二点整,我们会放下手中的牌,有一件事正等着我们。哥哥跳起来,然后冲了出去。不一会,就听到鞭炮恐怖的声音。没错,我的胆子非常小,这时候我会捂上耳朵,期待这一刻早些过去。
长大以后,我知道了大人的想法,知道父母其实很害怕过年,知道那些日子生活是多么的不容易。然而我还是很喜欢除夕,因为那里有我最美好的记忆。
我喜欢的动物
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。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,有人喜欢可爱的小白兔,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,还有人喜欢猪的。而我却喜欢人类的忠实朋友——狗。
狗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。只要你对它好,它就会加倍的对你好。
我听说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。有一位老人,老婆已经去世了,也没有儿女,家里只养了一只狗。老人已经老了,没有任何谋生能力,只能靠政府的救助过日子。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,老人会买一些肉,然后和狗分着吃。一听到这里,我就会想到那个画面,然后鼻子一酸。
虽然家境贫穷,但那只狗一直守护在老人身边,他们相依为命,日子一过就是八年。终于有一天,老人去逝了,被邻居埋在后山的一个山坡上。而那条狗呢,就守在老人的墓地旁,一动不动的坐着。
它守了一天,两天,默默地坐着。路过的人看得心疼,拿肉去喂它,可狗只是呆呆地看着老人,看着老人的墓地。
它死了,饿死了,或者伤心死了。
然而我宁愿相信,它又回到了老人身边,它找到了它的归宿。因为我还听说,村里的人最终把狗和老人葬在了一起。
我并不是说煽情的故事。关于狗的忠诚,无须言语证明。虽然有人说狗仗人势,甚至有人说狗有奴性。但我想是他们误解了狗与主人的关系,这是不了解狗的人所不能了解的。
我喜欢狗。因为我需要朋友,需要真挚的感情。
我喜欢的明星
周杰伦刚出道的时候,我并不喜欢他。因为他总是吐字不清,而且好像挺清高的样子。我也很难理解喜欢周杰伦的人,莫非只是因为他样子长得特别?
后来我深入去了解了,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一下子就对周杰伦着了迷。
周杰伦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,而且他工作非常努力。我觉得他的成功是理所当然的,他是音乐达人的先锋。
周杰伦红了八年。八年前,他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写词作家。当别人一次又一次把他写的歌词退回来的时侯,他也有过苦闷的心境,整天把自己锁在录音室里,对着纸笔发呆。但周杰伦并没有就此消沉,他化悲痛为力量,一周内写了五十首歌,从里面找出十首自己来唱。这样,周杰伦的第一张同名专辑《JAY》就这样问世了,然后火爆走红。如今的他被人们称为音乐天才、天王巨星,每天都有安排不完的行程。可是无论多么忙碌,他还是保持着每年一张个人专辑的速度,并且每一张都透出无限才气。
周杰伦在接受美国《时代》报纸专访时说:”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。其实,只要你肯努力,任何人都可以做到。我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就,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。”是的,一个人就应该像蜗牛一样,一步一步地往上爬。
从他身上我学到了一个道理。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,那么,成功会在前面微笑。
我向往的地方(我的家乡)
我喜欢我的家乡。
曾经有人问我,你最想去的地方是哪里?我笑而不答。没错,我只想呆在家里,家乡就是我最向往的地方。
我的家乡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,很穷,也不算美丽。你也许觉得很奇怪,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一个地方?
我就说说一件小事吧。高中的时候,我在外地读书,往往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。每当我回到家里,外婆忙着为我张罗饭菜,而我则爬到楼上,朝后屋吹个口哨。不久两位儿时的伙伴就会跑过来,然后一起去后山,挖个坑,生个火,开始烤红薯。一群小朋友跑在我们后面,叫嚷着要不要打水仗。到了晚上,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,谈学校的趣事,谈彼此的未来。这样的感觉,想来你也羡慕?
说起来,我在外乡已经漂泊了五六年。霓虹灯看倦了,人情冷暖尝尽了,我越发想念家乡的一切。似乎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,每天早上看看日出,然后写写文章,就算偶尔下地也没有关系。
现在,我的父母已经回到家乡。他们老了,和我一样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。然而他们会担心我,牵挂我,等着我回家。每当我在外面受到挫折时,想到在遥远的家乡,还有爸爸妈妈在为我祈祷,心就不会绝望。
是的,我喜欢家乡,因为家乡的纯朴与温暖,因为那里有我最深的牵挂;因为它是我的根,我的魂。
你说,我还能向往什么别的地方呢?
我喜欢的文学(或其他)艺术形式
工作之余,我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。看书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,而且还可以增加知识。从上学以来,我看了很多的书: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,也有名家的散文,但我最爱的却是小说。每当我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,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,一动不动的读起来,遇到感人的情节时,还会掉下眼泪。从中学到现在,各种小说我都读过。我很喜欢看小小说,我觉得,能用如此简洁的文字写出让人心灵震撼的内容,这不得不让人佩服。
当然,要说我最喜欢的,还属《西游记》、《红楼梦》等中国古典小说。
《西游记》在我看来是一部非常精彩的神话小说。它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:唐僧善良,却也很啰嗦;孙悟空机智,也很有本事;还有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我现在仍然能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,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感染,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。《西游记》我读了几次,每读一次,都有新的收获。慢慢的,我也读懂了唐僧的用心良苦,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!是啊,“佛海无边,回头是岸”!只有尊重生命,爱惜生命,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。
《红楼梦》也是我喜欢的一部小说。记得第一次读《红楼梦》的时候,我年纪还小,怎么也看不懂。现在呢,我的心里却只有深深的悲哀:原来爱情是这样的脆弱。
我的学习生活
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,可以在房间里关上整天。当舍友们出去打球玩耍时,我会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,津津有味地读起来。
我喜欢看书,各种各样的书。对我而言,书本是我最好的老师。这些书中,有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《简·爱》,有展现一代女皇风采的《武则天》,还有如何教学培养孩子的。这里面,我最喜欢的是小说,确切地说,是小小说。我觉得,能用如此简洁的文字写出让人心灵震撼的内容,这不得不让人佩服。
如果看书突然来了灵感,我会把它们记下来。写作,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,也是闲时的一种消遣。闲暇时写上一点随感、读后感之类,偶尔吟上几句诗,感觉挺有意思的。
我喜欢上网。网络世界,无奇不有。我利用网络查找学习资料,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。最近,我又在网上建立了自己的个人主页,里面有我的学习心得、还有我那些稚嫩的文字。在那里,我交到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,一起学习,一起进步。
烦闷时,我会练字;浮躁时,我会读诗;失意时,我会找网友聊聊天。
我觉得,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,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,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。学习丰富了我们的生活,开阔了我们的视野。
我的学习生活是一体的,是多姿多彩的,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。
我的成长之路
太小的事情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。只知道我是六岁开始上学的,可能是智力发育得比较慢,我的幼儿园成绩没有及格,差点被学校要求留级。不过自小学开始,我的学习成绩就一直不错。欣欣然时,我会认为自己读书很有天赋。
初中的时候,我喜欢上了文学,开始尝试写作。遗憾的是,并没有成功。初中的我,显得还很稚嫩,却也很单纯。我记得那时候我很喜欢体育,常常一口气从学校跑到镇上,累得自己差点虚脱。我们学校有一个老师会气功,很厉害的样子。在初二的时候,我还专门跟他学过气功,颇有收获。
高中我来到外地读书。那是一个小城市,我在那里继续成长。不过高中的时候我的偏科现象已经非常严重,使我的高考成绩并不是太理想。不过,那是我的过去,我并不后悔。
我真正开始认真学习,是在大学快结束的时候。那时候学校弥漫着毕业的气息,工作成了一个不想提却又不能不提的话题。人突然有了很大的压力,这种压力致使我端正了学习态度。在最后一年,我自学了计算机,并获得了网络工程师职称。
真正的磨练是在大学毕业后。从学校走进社会,有诸多的不适应。我们只有慢慢地调节,学着现实地看问题,学着生存。毕业一段时间后,我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。我庆幸这种变化,因为它使我成熟起来,能够面对未来更大的风雨。
我和体育
我并不喜欢体育。在我看来,体育意味着暴力,而且是一件极为影响形像的事。对我来说,只要有书看、有音乐听,别的什么都不需要了。
所以跟别人不同,我上学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体育课,最怕的就是体育考试。大学的时候,因为体育成绩关系到毕业,我曾经求过体育老师,渴望他看在我可怜的样子让我及格。最后考排球的时候,老师把头转向别处,任凭我从一数到二十。其实球我只垫了五下,真的很感谢老师的宽容。
在我小的时候,我还是很喜欢运动的。读初中的时候,我常常一口气从学校跑到镇上,累得自己差点虚脱。我们学校有一个老师会气功,很厉害的样子。在初二的时候,我还专门跟他学过气功,颇有收获。
有一天,我跟同事去爬山,没想到出了事。还没有走到半山腰,我就发现身体有些不对劲了:呼吸似乎有些困难,全身冷冰冰的。我想我可能中暑了,连忙坐到地上。我的同伴是一个女孩,亏得她在身旁,我才顺利地回到家。事后,她跟我打趣说:没想到你身体那么弱呀。
那件事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。自那以后,我虽然仍不喜欢体育,但我开始适当的锻炼。有个时候去爬爬山,有个时候去打打乒乓球。一段时间下来,我发现自己精神好了许多,连心情似乎也开朗起来。
我想,不知不觉中,我又爱上体育了吧。
学习普通话的体验
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,是我们工作与交流感情的工具。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能给人美感,给人一种无穷的享受。
我是南方人,学普通话对我而言,有那么一点难度,却并非不可克服。
在我们家乡,没有所谓的翘舌音,更没有什么轻声或儿化。在读小学的时候,因为是在农村,语文老师也并不怎么在意普通话是标准或是不标准。这样,我一直说着自认为标准的普通话,过了一年又一年。
当我准备考普通话时,我突然傻眼了。原来不是这么回事,原来我的普通话根本就不算普通话。我决心从头开始,说好我们的国语。
因为从来没有翘舌的经验,我曾经卷舌过度了,声音听起来怪怪的。幸亏一位隔壁的邻居及时指出了这个问题,我才没有矫枉过正。想想当初为什么不把英语学好,据说英语高手对发音部位掌握的非常好。
我查了一下,平舌音的字词相对翘舌音较少。于是我就把它们都标注出来,其它的都读了翘舌音。这或许是一个好办法,但问题依然存在。我慢慢发现我经常是平翘不分,特别是平翘音夹杂在一起的时候。我差点崩溃了。难道这真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屏障?但我很快明白,这是因为我的方言已经根深蒂固,需要一个过程来纠正。
我耐心地练习着。虽然进步很慢,但我回复了信心。
我喜欢这个过程。我想,我会学好普通话的。
我尊敬的人(我喜欢的朋友)
对我而言,父亲不但是我尊敬的对象,也是我最喜欢的朋友。
在父亲还很小的时候,爷爷奶奶就离开了人世。瘦弱的父亲并没有向生活屈服,他凭着坚强的意志,开创了一片天地。难得可贵的是,他并不因为生活的艰难就放弃了学业。父亲用勤劳的双手,打开他,乃至我的知识之门。
父亲曾经当过教师。在我小的时候,他教给我各种各样的知识,也告诉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。他时常说:人穷志不穷,不能偷,不能贪小便宜。在我快小学毕业的时候,父母因为生活不得不外出工作,我一个人留在家乡读书。正是父亲幼时的教诲,我才没有走向歧途。
父亲是一个思想开明,善于沟通的人。因而,我跟父亲并没有传说中的代沟。相反,我有什么烦心事都会向父亲倾诉,父亲也会向我谈起他儿时的趣事。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:在他读高中的时候,因为学习成绩非常突出,还有女孩主动追他呢。
所谓“打虎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”。我与父亲有着同样的血缘,也有着相同的喜好。闲暇时,我会跟父亲去打乒乓球。我的乒乓球是父亲教的,不过现在的我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,偶尔会让父亲很郁闷。
父亲和我还是狗友呢。我们都是爱狗的人,都赞同狗是人类最信赖的朋友,都认为忠诚是一项美好的品质。我有时会想到一个画面:我走在父亲后面,狗跟在我后面,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。